管理层誓造牛市击出救市第三招!--红利税减半!-就爱股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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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誓造牛市击出救市第三招!--红利税减半!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5-6-13 1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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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尹涛、程征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同时出台两项减税措施,支持资本市场发展。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获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征税;股权分置改革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发生的股权转让免征印花税,股份、现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上述措施自今天起执行。

  两项通知全文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5]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和股市全流通,推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顺利实施,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股权分置试点改革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二、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三、上述规定自文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五年六月十三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所得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上述规定自文发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OO五年六月十三日